根据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自查的通知》(藏商发建字〔2018〕6号)通知精神,工布江达县商务局积极贯彻落实,局领导亲自抓,安排专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先后3次通过走访调查及财务审核等方式,重点排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农民工住宿条件、饮食卫生状况。
经自查,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工布江达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企业1家(工布江达县阿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及职工人数6人,其中农民工4人,签订合同6人(农民工劳动合同),每月工资支出23500元。截至2018年3月,共计发放工资240800元,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