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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06-26

  为规范林芝市商务局官网举报投诉受理工作,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本着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网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机构设置

  市商务局信息中心为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部门,负责举报信息处置工作。

  二、举报信息受理范畴

 

  在本网刊载的,具有如下性质的违法和不良信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举报信息处置流程

  1、林芝市商务局安排专人负责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受理各类举报投诉,遵循及时受理、快速处理、迅速反馈的原则,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2、对于属实的举报信息,上报分管领导,第一时间作出处置。

  3、举报人的举报方式不受限制,鼓励举报人使用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住址或提供其他通讯方式,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核查情况。

  4、按照以下程序处理举报投诉受理:

   (1)受理登记

  ①受理来源分为来电、来访、来信等方式。

  ②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实行首(问)接负责制。接到举报投诉时,最先受理的人员应当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对来访举报的,应指派专人接待;对电话举报的,应指派专人听取内容并做好记录;对书面举报的,应做好登记并后附原件。举报投诉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由举报投诉人自愿陈述,不得因匿名举报投诉而拒绝受理。

  ③不属于本网站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事项,应当先向举报投诉人说明,告知其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2)报告和交办

  对受理的举报,由专员向主管领导汇报签批后进行处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内进入反馈流程。

   (3)反馈

  举报投诉处理完成后,应由首接人员向举报投诉者及时反馈,无法反馈的需予以注明。

  5、举报投诉受理及查处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894-5828770 ,13638940651

  邮箱:lzswjxxzx@163.com